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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和合符』是一種催化男女、夫妻情素和合的一種符令;有『夫妻和合符』、『感情和合符』、『閨房和合符』、『挽回感情和合符』、『愛情和合符』等等。
這些『和合符』使用時,都必須使用在對方身上,有的燒化於飲料中給對方喝下,有的需放在對方的枕頭或床下,或掛於胸口等等。
其實有感情交流又有肌膚之親,同在一起生活,就是一段姻緣了,結婚證書、登記戶口只是現在法律上的一種程序而已,有的夫妻已經辦離婚卻還生活在一起,還愛著對方繼續履行自己的責任義務,這還是算姻緣一段;在以前的社會國家那有戶政事務所可以登記婚姻?
而男女要成為情侶、夫妻,也不是那麼簡單,這都是有宿世因緣,到這一世因果成熟才能成為情侶、夫妻,有的只有幾天、幾月或幾年的緣分要了,有的幾十年、有的一輩子、甚至到下一世,緣分了了就分開了,這種情況你用一百張『和合符』也沒用!如果緣分未了,就是不用『和合符』也不會分開!
除非透過占卜神乩或靈通(元神之能量轉速能穿越過去世空間。)等方式算出確定兩人緣分未了,有的只是被外來的後天磁場干擾,而難以相處,或遭破壞,如此排除干擾外可用『和合符』催化兩人感情,否則隨便使用『和合符』可能會嚴重造業,如兩人已經無緣,你硬使用『和合符』湊合兩人,最後還是分手,甚至一方被殺,不但造了亂點鴛鴦譜,耽誤兩人之新姻緣,還害死一條人命等層層重業!
於八年前秋天,台中有一位陳小姐經友人介紹來找黃老師卜卦,說要問和男友的感情發展,黃老師依照卦象據實解說,告訴她男朋友已經有老婆了,而且外面還有另一個女朋友,陳小姐排第三個,而且會打她,男友只是要她的錢而已,再兩個月後陳小姐會很討厭其男友,此非正緣,前面說的(男友花心之事。)陳小姐都說對很準,但是後面說她會討厭其男友,此非正緣,她很不以為然,她說她愛她男朋友很深,不能沒有他,怎麼可能會討厭其男友,他們現在只是鬧彆扭而已,但是已經一星期沒見面了,要求黃老師能否用『和合符』,讓男友死心塌地的對她好,黃老師告訴她不可能,明知非正緣,男友又有妻子,如果再賣給她『和合符』,那就是斂財、造業;所以拒絕她使用『和合符』和用其他方法撮合兩人,陳小姐更是苦苦哀求,只要能讓她男朋友回來找她或打電話給她,要什麼條件她都願意,否則她不想活了;黃老師還是堅持拒絕幫忙,後來的一個星期,她陸陸續續的來求助同樣的問題,也吃安眠藥自殺兩次,黃老師還是拒絕幫忙,所以她很氣黃老師,就去求助北部一個通靈老師用『和合符』幫她,前後被拿了一百二十萬,男朋友也確實有回來找她,但是回來都是要錢,陳小姐花在他身上的錢,包括一輛跑車共約五百萬,辛苦在酒店上班五年的積蓄全光了,要不到錢就打她,直到兩個多月後她受不了了,又來找黃老師,要求能否讓她男朋友不要再來找她,之前要死要活希望男友回來,之後又希望離開男友,真是勞命傷財、人財兩失。
還好陳小姐被打後人還平安,但已人財兩失,最後還是分開,所以黃老師還是認為盡量不要去使用『和合符』。
在此呼籲格友能改運的是後天運、後天磁場,先天運是受先天因果業障的影響,只能有債還債、有業還業,而且要自己還。(有方法)不是花點錢請法師幫你還,否則壞事作完,請個法師幫忙還業障就好了,各位格友客倌您相信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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